南汇区并入浦东新区的消息一传开,南汇的房价便应声大涨。受到这一利好消息影响,明明已经签好合同的上家突然翻脸毁约,或故意制造障碍拒绝办理产权过户,由此导致该区域房产买卖纠纷大幅增长。原南汇法院统计显示,近两个月来总共受理此类案件36件,同比增加近2倍。
案例:
房价猛涨房东反悔
今年3月16日,杨小姐和男友与张女士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购买张女士名下原南汇区康弘路上的一套56万元的房屋,约定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申请批准后,便共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4月30日,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杨小姐当即支付了首付款13万余元。谁料,随后南汇区并入浦东的消息传来,南汇的房价猛涨,杨小姐的买房大事也突然搁浅。
“因为房价猛涨,对方心生悔意,不愿提供贷款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致使我的贷款申请迟迟未得到批准。”杨小姐在诉状中这样表示。其间,杨小姐多次和张女士沟通,但对方对履行合同的义务仍一再拖延。今年7月27日,杨小姐向原南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女士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中介:
涨幅远超赔偿金额
房价涨了,房东不卖了,这样的事情在房屋买卖中常有,房客可以要求房东返还两倍定金,然而,当房价涨幅远远超过赔偿金额时,房东宁可赔钱也不愿意履行合同。
“目前,南汇因为并入浦东房价大幅飙升,我们也的确遇到过类似的纠纷。”中原地产研究部经理马冀告诉记者,以康桥、周浦两个板块为例,5月前每平方米9000至1万元的房价,现在卖到了1.4万元上下,比如绿地东上海从每平方米的10500元涨到了14500元,而相对价格偏低的惠南板块价格也有小幅上涨,其中一个楼盘从原来的每平方米5500元涨到了8000元不到。
这样的市场行情使得上述的房产纠纷逐渐增多。“说实话,只要没有过户都可以违约,房东只要愿意付赔偿金,买房的一点办法也没有,打官司也未必有用。”马冀表示,这也是市场行为的一种表现。
分析:买卖纠纷呈现三大特点
据原南汇法院承办法官介绍,受原南汇并入浦东的消息刺激,当地房地产价格明显呈快速上涨趋势,由此引发房屋买卖纠纷类案件大幅增长,并呈现出三个特点:
特点一:房东毁约是主要因素。由于房屋市场价格的迅速上涨,导致已签订合同但未实际交付或办理过户手续的一些房屋买卖,签订合同时的价格明显低于房屋现价,房东往往因受利益驱使,宁愿毁约承担违约责任,而拒绝履行合同。
特点二:房地产开发商不履行商品房订购协议。订购协议是开发商在正式预售房屋前,与买受人签订的购买意向协议,往往约定了房屋的价格和支付一定的定金。房屋价格的快速上涨,导致原约定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从而导致开发商拒绝与买受人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特点三:案件调解难度较大。由于受利益影响,房屋买受人往往坚持按原价格履行合同,而卖房人通常主张按现行价格交易或者宁愿承担违约责任,导致双方分歧较大,并各持己见均不愿作出让步,较难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律师:索赔可以按照实际损失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黔林律师告诉记者,面对“房价上涨过快,上家想毁约”的情况,买家未必就完全处于被动。即使卖家愿意支付赔偿金,买家依然可以要求以房价差额作为实际损失,要求索赔。
“如果下家付了5万元定金,上家不想卖房了,只同意双倍返还10万元,而此时房价涨了20万元,那么上家就算赔偿了5万,仍然还可赚15万元。但其实,下家还可要求上家赔偿差价损失,这个实际损失就是房价上涨的差价,即按20万元来索赔。”张黔林表示,除此之外,在目前的房市行情下,买家要注意不要签订做低房价的“阴阳合同”,否则房价上涨后,房东也会以“阴阳合同”不合法为由设置障碍。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