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阿一鲍鱼”商标在重庆遭侵权后,其创始人“杨贯一”的姓名也遭到知名饭店的注册。昨日,杨贯一先生在上海表示,对于中国杭州黄龙饭店(简称黄龙饭店)在未经其授权情况下将其名字进行抢注的行为,已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却未获支持。目前,他们已经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相关材料也已递交。
杨贯一:黄龙饭店抢注“杨贯一”侵权
著名的世界御厨、驰名商标“阿一鲍鱼”的创始人杨贯一先生昨日透露,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的黄龙饭店是一家涉外四星级饭店,该饭店之前跟其洽谈过“阿一鲍鱼”品牌的许可使用问题,双方因商标许可费没有谈妥。然而让杨贯一没有想到的是,黄龙饭店2003年3月13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杨贯一”商标。注册的服务项目为43类:会议室出租;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养老院;日间托儿所。事实上,早在2002年5月9日杨贯一就在第43类服务上注册“杨贯一”商标,注册的服务项目是4301群组的餐馆、提供饮食服务、流动饮食供应、自助餐馆(堂食或外卖)、备办宴席,专用期限为2003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6日。
国家商标局:恶意注册证据不足
杨贯一知道此事后,以自己和北京阿一鲍鱼酒家有限公司的名义分别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认为,黄龙饭店申请的“杨贯一”商标与杨贯一先生在先注册的“杨贯一”商标制定使用范围属非类似服务。与北京阿一鲍鱼酒家有限公司在先注册的“阿一鲍鱼”商标指定使用服务属于非类似服务,且两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因而判定“杨贯一”被恶意注册、侵犯在先权利证据不足。并于今年6月10日做出商标异议裁定书,驳回异议。杨贯一及北京阿一鲍鱼不服国家商标局上述裁定,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目前该异议复审材料已经递交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
专家:涉嫌不正当竞争尚有争议
据介绍,在我国《商标法》中并无明文禁止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事实上,名人姓名遭人抢注,甚至以一种让人尴尬的方式出现在商标上已有先例:如广东某公司欲注册“姚明”为卫生巾商标、和歌手“雪村”同名的安全套在市场上热销……都曾引起舆论哗然。
广东慧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廖英培表示,尽管《商标法》并无明文禁止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但也规定用姓名作为商标注册的前提首先是不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杨贯一”这个商标早在2002年就已经被杨贯一先生注册。很明显黄龙饭店是一种“搭便车”的行为。原因是杨贯一是饭店行业的顶尖级人物,如果允许黄龙饭店注册杨贯一的姓名,将使得广大消费者产生误认,以为黄龙饭店提供的服务是杨贯一在原经营范围上的拓广,该等服务来源于杨贯一本人,或与杨贯一存在关联,从而对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不过也有律师认为,名人名字被注册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比较模糊,判断的标准首先要看对方是否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按照驰名商标固有的包装装潢来说如果侵权是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但如果侵权的是名人的名字而不是法定知名商标装潢,就很难界定。但是如果从公民的姓名权的角度去争取,就另当别论。《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等。
黄龙饭店:希望妥善解决
昨天下午,记者几经努力终于联系到杭州黄龙饭店。该饭店公关部鲍小姐对杨贯一先生提出商标异议复审一事表示非常惊讶,并立即着手调查。随后,鲍小姐致电记者表示,黄龙饭店在2003年的确委托过浙江裕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申请注册“杨贯一”商标。当时,裕阳曾经分析过注册申请可能会被驳回。2005年,国家商标局也曾告知黄龙饭店“杨贯一”已经被在先注册。于是,黄龙饭店方一直以为商标注册已经失败。直到记者来电询问,黄龙饭店与裕阳联系,才知道杨先生曾经提起过异议,且注册事宜仍在进行中。鲍小姐一再表示,希望与杨贯一先生直接沟通,妥善解决此事。但对于是否会放弃“杨贯一”商标申请一事,未做直接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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