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都公司从前天起向倒覆的7号楼业主发出了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的通知。伴随着7号楼拆除工作的结束,摆在业主面前的将是接受相关赔偿方案或提起诉讼维权这两种选择。
自12日清理工作重启后,前天早上7时许,“莲花河畔景苑”倒覆7号楼的拆除工作全部结束,原本“卧倒在地”的一整幢楼房已经不见踪影。与此同时,倒覆7号楼的购房者陆续收到了一封来自梅都公司的挂号信,其标题就是“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通知”。
从收到通知的那一刻起,业主张先生的心情就变得很沉重。在此通知中,梅都公司单方面宣布:鉴于7号楼已倒覆且不再重建的客观状况,双方所签《预售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所签《预售合同》即告解除。根据通知提供的内容,购房者可以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对开发商之前提出的A、B方案进行选择,A方案是“本金 5%违约金/市场差价(按价高者履行)”,B方案是“置换莲花河畔其余房源”。
张先生认为“梅都公司想要和业主好好谈一谈的意愿越发渺茫。”在张先生看来,接下来自己所走的将是一段漫长的维权路。因为,梅都公司提供的通知中还有这么一句描述:“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购房者对梅都公司提供的两种方案都不予以接受的话,那么只能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经解决相关问题。
对此,相关律师表示,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标的物(即7号楼)灭失,业主和开发商都有权进行预售合同的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之后,在相关违约责任及赔偿问题上,如果购房者认为自己的实际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标准,且无法和开发商达成赔偿协议,购房者可选择诉讼或者其它方式进行维权,起诉时效期为2年。
根据梅都房产之前公布的申明,今天,梅都房产将提供6月26日未售房屋的销售价目表,并在现场售楼处张榜公布。与此同时,“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房屋的安全质量检测结果也将在7号楼被清理完毕后的40天内公布。 tujian.org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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