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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政府将18万亩林地贱卖给企业林农不知情 |
2009-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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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的林权改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林权改制是一场还权让利于民的变革,省里掏钱搞改革为的是让林农受益。”江西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严成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介绍说,“最近忙于向各地推广经验,林权改革制度有望在全国推广。” 有评论人士称林权改制为“第三次土改”,足见其意义深远。
当记者一行在江西省林权改制试点之一的德兴市采访时,村民和参与林权改制的基层干部在赞叹林改增加收益之余,也有一些无奈和愤慨——他们向记者反映,德兴市转让18万亩林地给浙江松阳绿野木业公司存在“内幕”。
“既然国家搞林权改制,给老百姓好处,但为什么这十几万亩林地随随便便就卖掉了?而且二十多年的成材林每亩才卖一百来块钱。”德兴市香屯村村民张火安说。
在泗洲镇立新村,该村书记项有训在谈及绿野公司时,很无奈地对记者说:“当时这些林子被卖时谁也不知道,只是绿野来砍树的时候才知道这些林子改了‘姓’。”
18万亩林地是否贱卖?
据德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宗华介绍,浙江松阳绿野木业公司是德兴市政府外出招商时通过私人关系认识的,“当时听说绿野公司拿到了一份大订单,市领导就很快签订了协议。”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浙江松阳绿野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专门从事杉木芯细木工板生产加工,每年需要大量的杉木原材料,“我们来德兴就是因为这里杉木资源多,正好有利于企业发展需求。”绿野公司副总经理阙建康说。
2003年4月份德兴市政府与浙江松阳绿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成立江西绿野木业有限公司。由绿野公司出资2000万元,帮助德兴林业局进行改制。作为交换条件,德兴林业局出让15个林管站的近18万多亩山林,且绿野公司享有一定年限的开发经营权。
在泗洲镇潭埠乡林业管理站,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林管站的18万亩林地才卖了2000万元,这些每亩都种了几十年的成材林,还有三四十年的土地经营权只111元就卖掉了,这明显是贱卖了,即使现在荒山转租每亩每年也要8块钱,要是绿野转租出去又能大赚一笔。”
当记者问及这2000万元转让费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由谁来评估的?德兴市林业局局长严传火对此解释道:“具体情况不清楚,当时就那个价。”
后来记者从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获悉,转让林地的协议是由当时的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的,当时德兴市林业局只是充当了如何履行协议的推动者。
为此,记者找到了德兴市主管林农的副市长胡金城,但他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0万元就买到18万亩林地是有点便宜了,即便当时也应该有个二三个亿转让费用还差不多。”在江西省林业厅,严成这样对记者说。
如此,上至省林业厅下至林农都认为2000万元转让费用涉嫌贱卖。在泗洲镇张家畈,一位浙江开化籍木材商对记者说:“林改前虽然林业税费很重,几乎是卖100元木材就要上缴56元,但是德兴20年前就是国家级造林先进了,再怎么‘拔大毛’式的间伐,每亩至少也得出四五个立方原木。”
“差不多就这个情况,每亩林地出材也就四个立方。”严传火对记者说。
此外,记者了解到,因为这项转让协议而受到重大影响的还有林业系统发生身份置换的1499名原职工。当年34岁的王月英对记者说:“我在林管站工作了15年,他们用8950块钱就把我给打发了,一直下岗在家。现在最苦的是我们这些林业下岗人员,因为既没有林地分配也没有钱交社保。”
在记者陆续采访了几个林管站后,一些原职工开玩笑地对记者说:“我们这些为德兴市种了几十年树的人也被‘贱卖’了,每个工龄才补偿570元,最可气的是每个到绿野工作的人还得先交5000元钱的‘进厂费’,即使这样也只有600来人有这个机会。”
据了解,江西绿野木业有限公司在2003年4月份进入德兴市,10月份就投入生产了。“当时绿野公司围墙都还没有修好,机器就已经转动起来了,这是因为政府给了很多承诺。”一位政府官员介绍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此,记者提出想看看这份协议书,严传火回答说:“这个协议,林业局没有,这些都是市政府签订的,应该由他们保管着,我也只是以前浏览过一次,协议都是些粗枝大叶的条款,没有什么较为详细的规定。”
“这是说不过去的,至少得有个备份复印件。”严成对记者说。
为了能够一赌这份带着几分神秘色彩的协议书,记者向阙建康副总经理提出相同的请求,但是得到的也是婉拒。
“这份协议政府肯定是有的,明天让办公室给你一份复印件。”当记者再次向胡金城副市长索要这份协议时,胡金城如此回答。然而截至发稿,记者仍未见到这份协议。
林地转让林农不知情
“这是政府2003年最大的招商项目,当时政府花了很大代价——全市林管站所有林地低价卖给了绿野,当时别说我们乡村一级干部,就是镇里的书记听说也是市里协议签好了才知道有这回事情。”项有训无奈地说,原来立新村沿银泗公路的两千多亩林地也被转让了。
当记者问及这些林地转让是否要通过村委会时,“没有这个必要,这个不关他们的事情。”严传火解释说,“这些林地都是我们和村里联营的,对于如何处置,没有义务通知村民,就像我把店面盘下来又转租出去一样的道理。” tujian.org 何谓“联营”林场?据德兴市林业局林政股一位姓曾的部长介绍,这是指按照“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原则,被集体以行政手段收归统一经营的林地,同时转租给市林业局经营造林,山上林木收入比例由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协商确定。
“当时因为市里考虑到这些乡镇很少种树,也很难还清那些植树贷款,就决定把这些林地承包过来。这些联营山林土地归属于集体,但山上林子大部分又是林业局种的,按照当时的协议,一般都是收益二八分成,村里得20%,林业局得80%。”严传火介绍说。
这种“联营”林场占这18万亩林地多大比例?德兴市林业局一直没有具体答复记者,只是说,“不是很多。”
但是,记者在香屯、立新、黄柏和新营等地进行采访时听到了不同说法。香屯村村委会一位负责人表示:“不仅香屯村有2400亩、立新村2000亩被转让,因为德兴的森林覆盖率在75%以上,几乎每个村委会都有上千亩林子被转让了,林业局的大部分林场都是承包过去的,他们自己的林场很少。”
在新营乡,当地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因为“联营”林场转让的事情上访到市政府。
对此,严局长向记者解释说:“当时‘联营’的协议上已经明确了这些林子的经营权归林业局,村民只享有分成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针对林业局认为村民只有分成权的说法,记者咨询了一些林业专家。他们给出了另外一个说法——“2000年1月29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保护承包造林者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未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承包造林合同。”
由此可知,这些“联营”林场中的村委会和村民属于发包方,而林业局则属于承包方。此外,当记者来到江西省林业厅,谈及这桩涉及18万亩林地转让协议时,一直担任江西省林权改制政策指导的严成处长表示:“好像没有听说过这件事情。”
依据《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对此严传火表示:“这个法律是2004年才制订的,绿野是在2003年签订的合同,之前这方面是空白的,只能说绿野捡了个便宜。”
“转让时我们毫不知情,既没有公告也没有任何协商,只是电话通知在协议上签个名字。”五星村村委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了解,当时很多村民对于江西绿野公司的大规模砍树和放火炼山,以及到处都是处收购木材商贩的情况很是担忧,“一下子冒出那么多树贩子,几乎每个人都想砍树卖钱,当时的偷盗现象比以前几十年加起来还严重。”看管了几十年集体林子的老书记项有训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此,严传火有同样说法:“在2003年和2004年,老百姓都特别怕绿野公司砍完树就不管事了,到处反映情况。”为此,德兴市人大提出了一份议案,针对绿野公司进入后造成的影响,呼吁加强在对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管理。
村民利益是否受到保护
“我们没有少给村民一分钱,每次砍完树就严格按照二八分成比例支付。”在绿野公司办公室,阙建康拿出几份村委会的收据条给记者看。
但是在实地采访中一些村民则对记者抱怨:“肯定不值这点钱的。”据了解,绿野公司在香屯村有2400多亩林地,但村委会只收到了38000块钱,“这样算下来每亩林子才得了十几块钱,一根杉树也要买个几十块钱,更何况这些种了二十多年的成才林子。”该村一位负责人对此很是气愤。
五星村村民张贤明指着绿野公司出示的协议书对记者说:“像我们村2004年12月份达子岭长坞山场346亩林子,按照林业局的规划得原木725立方,二八分成得了19575元,合计每立方木材才给了村里27块钱。”
如此算来,每立方木材20%值27元,也就说每立方原木获益是135元,“这不是木材价格,这和省里减免的林业税费差不多。”一位基层干部说,“2004年9月份试点林改,德兴市每方木材税费由222元减少到75元,少了147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现在木材几乎都是每方六七百元,几乎比林改前涨了一倍,并且国家还减免了税费,但是收益才多了几块钱。”一位村干部向记者抱怨说,2006年10月份立新村坑口桥头山场杉木的20%是按照才35元每立方支付的。
记者在德兴几个乡镇采访时,很多村民和基层干部除了对这20%的价格表示疑义外,尤其是一些刚刚忙完了林权改制工作的基层干部还对绿野公司的实际采伐木材数量表示了疑义,项有训对记者说:“到底绿野在这些山上砍了多少木材我们也不知道,因为原先林业局都是间伐的,现在绿野都是成片的皆伐,根本就没法知道砍了多少。这些砍树的又都是外地人,又没有人看管。”
当记者问及绿野公司和林业局是否存在这个问题时,阙建康对此说道:“不存在这个问题,我们都是按照林业局的设计规划采伐的,这些向你反映问题的人想趁机多要点钱。”
对此,一位姓汪的原潭埠林场负责人向记者反映说:“这些规划都是林业局在酒桌上就设计好的,原先设计要实地勘查的,后来林业局2000万元都卖给了绿野,砍多砍少已经没有什么大关系了。”
当记者在德兴采访时,几乎所有村民都对于这份由市政府签订的协议表示不满,“绿野公司就像蝗虫,这些杉树都是二十年的成材林,绿野用了不到二三年时间‘吃个精光’。”一位姓叶的木材收购商对记者说,“最厉害的时候,绿野砍完树就直接放火炼山。那时做木材生意最好赚钱,当时德兴市只有绿野有权砍树,到处都是打着绿野旗号的收购运输木材,因为绿野大量收购木材,然后高价卖到浙江。”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此,香屯木材检查站林政员李益民也证实了这些情况,他对记者说:“当时绿野公司很多木材没有办理砍伐证或者运输证,因为这个我们还打报告请示市林业局,说要是还要检查站的话就请他们办证运输!”
在江西采访期间,旨在还利于民的林权改制得到了村民的拥护。严成对记者说:“这是我们自己掏钱搞改革,主要措施就是减免木材税费,把这些税费返还给林农和经营者,对于这些联营山林,村民仍享有20%的税费分成。”
20%的税费分成属于江西省林权改制配套改革,联营山林的土地所有者可享受到29.4元(147×20%)每立方木材“退税”优惠。
“没有听说过这个事情,更没有得到过一分钱。”很多村民对记者说。
当记者就此问及阙建康时,他的说法是:“由于江西省林业改制的特殊性,这些减免税费算在成本里,砍伐实行的是先征收后采伐原则,所以说我们还是把这些省里的20%税费分成算在了木材价格中,间接地还给了林农。”
很多林农和干部对于绿野公司的说法表示反对:“这里面具体怎么操作的我们一概不清楚,到底绿野有没有给钱我们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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