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粮已经上市,各地已开始零星收购。在国家没有启动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情况下,市粮食局切实发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明确三点措施要求,做好新粮收购工作。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是加强对新粮收购工作的宣传和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向农民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使售粮农户、粮食企业真正了解和掌握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同时,切实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把握市场收购价格信息,加强对粮食市场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工作,引导农民合理的价格预期,指导粮食收购企业合理定价,坚持多收粮、多掌握粮源,同时防止盲目抬价抢购,把握市场主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是加强对新粮收购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全面清理,严把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关,规范粮食市场收购主体;监督各粮食企业认真执行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打白条;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规范粮食市场管理秩序,严厉打击无证收购、损农坑农的行为。监督粮食收购企业做好收购服务工作,落实优质服务措施,方便农民售粮。加强对国有粮食收购企业收购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不出现粮食收购资金方面违法违纪问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是积极做好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启动的准备工作。加强与中储粮、农发行等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抓紧做好托市粮收购定点确定和上报、资金供应工作,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切实做好收购仓容、服务人员、自主收购资金筹措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在国家启动早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时,必须不折不扣地按最低收购,切实做到不拒收、不限收,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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