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规范东方市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方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6月出台了《东方市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