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南京市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36242户,比上年末增加2281户,享受农村低保的人数68504人,比上年末增加2503人。全年保障标准最高最低分别是3960元和2520元,人均月补差为111.02元,比去年提高32.16元,增长40.78%。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7341.34万元,比上年提高1954.40万元。农村低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调尽调、应退尽退”的工作机制,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类别,适时跟踪评估,及时予以救助。二是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整体救助效益得到提高。每个农村低保对象08年比上一年要多收入515元。三是各区(县)足额发放农村低保金,切实解决了因病、因灾、因残致穷人员家庭实际生活困难,低保户还可享受教育、医疗、劳动、司法、农业、工商等部门的相关配套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