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意见》,计划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创建20个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使农民工创业培训指数不低于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创建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工作的总体要求,陕西计划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内,创建20个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并在2012年完成创建验收工作。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的基本标准为,农民工创业培训指数不低于25%;成功创业指数不低于50%;创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指数不低于8;创业促进就业指数不低于30%;农民工创业促进企业成长指数不低于30%;信贷扶持指数不低于60%;创业环境满意度指数不低于80%;农民工创业工作认可指数达到良好以上。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建成的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可优先成为承担省级促进就业和农民工政策试点,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