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稳定的蚕茧收购市场秩序,避免蚕丝价格大幅波动,保护蚕农利益,市工商局突出四个重点大力规范2009年蚕茧收购市场秩序。一是对全市所有从事鲜茧收购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鲜茧收购资格进行核准登记,从源头上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二是严禁已取得资格认定的单位以租借、转让等方式,为未取得资格认定的单位提供蚕茧收购活动。三是严厉查处无照收购、超范围收购蚕茧的行为,严厉打击蚕茧收购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四是督促签订鲜茧购销合同双方诚信履约,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