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月17日全国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6部门《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农委、市工商局组织区县农业和工商执法力量,于4月15日~16日联合对本市农资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据农业和工商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检查农资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经营的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部门重点:一是农资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未审先推品种、经营种子应当包装而未包装、经营包装种子标签严重不合格等违法行为;二是农资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贮存经营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非鼠药定点经营单位经营鼠药,贮存经营毒鼠强,经营的农药产品标签不合格等违法行为;三是农资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经营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肥料产品,经营的肥料产品标签不合格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工商部门重点对农资经营企业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等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统计,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2台次,对本市405家种子、农药、肥料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及库存产品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主要农作物种子未审先推,贮存、经营以甲胺磷为主的五种高毒农药,非鼠药定点经营企业经营鼠药及经营毒鼠强等违法违规行为。但经营的部分种子、农药和叶面肥产品仍存在标签质量问题,农业部门已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处理。工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10家无照经营企业进行了取缔,对12家超范围经营企业和4家异地经营企业也已进行立案。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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