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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监局佳木斯分局落实“质量和安全年” 提升食品企业安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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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将护农“春雷行动”活动推向深入,省质监局佳木斯分局以当前开展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契机,4月25日在桦川县局于召开了食品安全监管宣贯会。共有食品企业80余人与会,会议就当前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宣贯。同时邀请法律法规专家和食品检验高级工程师就有关法律及生产必备条件等进行讲解。
此次会议收到了三方面效果,一是提高了与会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对即将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详细讲解,使企业负责人对这部食品大法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了解到国家对当前食品安全有哪些最新要求,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哪些是食品企业应尽得义务及赋予的权利等;二是提高了食品企业检验员水平。通过授课老师理论联系实际的讲解及会后互动,消除了检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模糊认识,对检验员水平的提高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三是提高了食品小作坊业主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会议要求各食品小作坊一要按规定备案;二要按标准投料。对批次产品的添加剂投料标准要严格控制,并做好详细配料记录;三要及时索取进货票据。
此举是佳木斯市局积极响应全省质监系统护农“春雷行动”,而且也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有力措施,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一方面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质量安全自律、尊法守法意识,生产让消费者放心的安全食品。另一方面监管部门通过不断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摸清底子,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履行备案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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