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灯下的哨兵》
《英雄儿女》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标志着在中国结束了几千年剥削阶级的统治,劳动人民从此成为新国家和新社会的主人;结束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历史,中国成为真正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改变了旧中国四分五裂的局面,实现和巩固了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 实现和巩固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各阶层人民的大团结,从而为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富强的新中国,开始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了基本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掌握全国政权的党,担负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政权的重任。党的历史揭开了新的篇章。 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并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个历史阶段,党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取得的成就是辉煌的。 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党指挥人民军队基本肃清国民党反动派在大陆的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1951年5月西藏获得和平解放,实现除台湾和少数岛屿以外的全部中国领土的解放。普遍建立各级人民政府,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到1951年9月底,全国的大行政区、省、市、县直到基层的各级政权机构基本建立起来,人民政府有效地开展工作,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政令统一、集中高效的国家政权体系。没收官僚资本企业,将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稳定物价。到1952年底,中国大陆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都完成了土地改革。1950年起,相继开展镇压反革命、“三反”和“五反”运动,巩固了国家政权。在全社会进行了各项民主改革,包括国营工矿交通企业的民主改革,颁布实施婚姻法、实行新婚姻制度,彻底取缔旧社会遗留的卖淫嫖娼、贩毒吸毒、聚众赌博等各种社会病害,净化社会环境,改善社会风气,并对旧中国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造。以1950年2月《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为标志,新中国刚成立就迎来建交高潮。 1950年10月上旬,中共中央应朝鲜党和政府的请求以及祖国安全的需要,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开赴朝鲜。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为我国建设事业赢得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 在胜利完成繁重的社会改革任务和进行抗美援朝战争的同时,到1952年底,全国工农业生产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全面恢复了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为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随着民主革命任务特别是土地改革基本完成,随着国民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党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和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起全面展开。到1956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从1953年起,我国开始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依靠自己的努力,加上苏联和其他友好国家的支援,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一五”期间,一批为国家工业化所必需而过去又非常薄弱的基础工业建立起来,工业建设和生产所取得的成就,远远超过旧中国的100年。 “一五”期间,经济发展比较快,经济效益比较好,重要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比较协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在全党全国人民同心同德的艰苦奋斗中,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步伐在扎扎实实地向前迈进。 在国家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在基层普选和直选的基础上,全国逐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954年12月,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政协章程,明确了人民政协长期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性。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不断推进,人民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迈入新阶段。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积极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始登上国际舞台并发挥积极作用。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我国由此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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