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起,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发布实施了《辽宁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实施办法》。该办法构建了由风险预警专家委员会、风险信息收集机构、风险监测机构等组成的风险预警平台,明确了信息收集途径、信息发布渠道、采取的相应措施,将有效防范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风险预警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风险信息收集机构和有关人员提供的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筛选和分析,确定风险类型和程度,分析危害发生的可能性,提出应对和处置措施建议,形成风险预警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则根据风险预警报告,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风险预警并采取措施,稳定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