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所有涉农区县乡镇卫生院将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天津市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将由原来的非涉农地区扩大至涉农地区实现城乡全覆盖,提前1年完成国家任务。实行零差率销售的537种基本药物,经今年集中招标采购,价格比去年平均降低10.32%,加上取消药品15%加成部分,明天起,400余万涉农地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买药将便宜25%。
去年4月1日,本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基本药物基层医院零差率销售,首先在市内六区和塘沽、汉沽、大港的非涉农地区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15% 加成费用。与此同时,启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统一采购,使药品价格平均降低了10.28%。通过这两项举措,社区销售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达25%以上,一年来共为百姓节省药费支出1.98亿元,取得了明显成效。
此次全市基层医院零差率销售的537种基本药物,是根据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本市居民实际需求,对原基本药物进行调整后确定的,品种比国家目录多出230种,数量仅次于江苏位居全国第二,能基本保证居民基本用药需求。目前,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质量第一、保证供应、价格合理”的原则下已经完成,确定基本药物规格4500余个,价格比去年平均降10.32%,大幅让利于患者。从明天零时起,全市所有城乡居民在城区7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154个乡镇卫生院,都可享受到同样的实惠。
根据规定,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只能配备、销售基本药物,除中药饮片外,不得擅自采购和销售非基本药物。基层医院销售的基本药物必须通过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50%药品要选择最低价格的品种规格,其余50%按一个品种两个规格选择,保证提供较低价格药品,避免趋利行为。基本药物要严格按照集中采购价格销售,城区每门诊人次基本药物费用控制在120元以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级卫生机构不得单独进药,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将严肃查处。基层医疗机构应主动公示销售的基本药物名录和价格信息,方便患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目前,537种新基本药物目录已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系统,各基层医院尤其是首次实行零差率销售的乡镇卫生院,正在加班加点进行硬件和软件系统的最后调试,确保零差率销售如期启动。村卫生室不在此次零差率销售范围内,市卫生部门计划在实行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中率先推行零差率销售,具体实施方案有望在6月底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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