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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我国应尽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2011-03-14

  本报记者周芬棉

  3月11日发生在日本的强震,无数房屋倒塌、工厂停产、电器设备被毁、交通受阻,损失惨重,远在欧洲的再保险[BaoXian]巨头也颇感头痛:即将迎来巨额理赔了。

  日本发生强震,几乎同一时间,瑞士再保险[BaoXian]有限公司、慕尼黑再保险[BaoXian]集团和汉诺威再保险[BaoXian]公司3大再保险[BaoXian]巨头公司股价下跌均超过4.55%。德国经济分析师克里斯蒂安·穆斯奇克甚至说:“这是一个昂贵的事件。慕尼黑再保险[BaoXian]集团几乎可以忘记净利润目标了。”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联系,是因为,日本国内很多保险[BaoXian]公司将大批的风险转移到再保险[BaoXian]机构身上,而再保险[BaoXian]机构作为保险[BaoXian]公司的保险[BaoXian]公司,分担了日本国内很多保险[BaoXian]公司的理赔风险。日本强震后可能导致的理赔问题引起保险[BaoXian]业内人士的关注。业内人士呼吁,我国应尽快建立巨灾保险[BaoXian]制度。

  我国尚无地震保险[BaoXian]

  我国2008年发生的汶川大地震以及刚刚发生的云南盈江地震,国际再保险[BaoXian]巨头不会有什么感觉,因为他们无需为中国作出多少理赔。“原因在于,我国根本就没有地震理赔,没有一家保险[BaoXian]公司做地震保险[BaoXian]业务”。知名保险[BaoXian]专家、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今日对《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

  据郝演苏介绍,目前我国保险[BaoXian]公司财产险收入的75%来源于汽车险,而来源于居民房屋、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等保险[BaoXian]少之又少。在目前所有的保险[BaoXian]公司中,没有一家保险[BaoXian]公司承担由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也就是说,既没有单独的地震险,也没有在其他保险[BaoXian]中将地震引起的损失作为理赔依据。保险[BaoXian]公司没有这项业务,也就谈不上为保险[BaoXian]公司分担风险的再保险[BaoXian]业务了。

  199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BaoXian]。“仅仅是国家鼓励,但没有具体措施,没有任何制度保障。”郝演苏说。

  巨灾保险[BaoXian]缺制度安排

  郝演苏说,日本是一个地震灾害频繁的国家,所以日本不仅是鼓励居民、企业投地震险,国家还对投保人进行补贴。

  郝演苏认为,我国应建立个人、保险[BaoXian]、国家三位一体的保障体制。而现在,个人、企业没有投保,保险[BaoXian]公司不理赔,一切救济都由国家承担。

  郝演苏向记者透露,2010年是我国近20年来第二次发生巨灾的年份,有玉树地震、旱灾、洪灾。但是,2010年却是保险[BaoXian]公司财产险首次实现盈利的年份。一边是巨灾,一边是保险[BaoXian]公司有盈利,这说明保险[BaoXian]公司在巨灾理赔方面存在不足。

  “这不能怪保险[BaoXian]公司,保险[BaoXian]公司作为企业是要实现利润的,问题出在没有制度安排上。”郝演苏说,“一个交强险,所有的车辆都要强制投保,解决交通事故发生后没钱难理赔的情况。可是,汽车对于居民、企业只能算是小资产。而房屋、厂房、设备等的价值比汽车高得多,一旦发生地震,保险[BaoXian]公司也无能为力。”

  巨灾理赔需立法支撑

  据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教授钟伟介绍,中国商业再保险[BaoXian]市场是世界上最小的市场之一,仅占全球市场份额的0.1%。来自中国保监会的数据显示,2008年初的大规模雪灾带来的损失将近1111亿元,但保险[BaoXian]业的理赔仅约10.4亿元,不足1%。再保险[BaoXian]的比例则更低,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平均约为 36%。

  钟伟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保险[BaoXian]公司自留风险过大,一些保险[BaoXian]存在超过承保能力承担风险的现象,应该将部分风险分由再保险[BaoXian]公司承担,却没有这样做。国内保险[BaoXian]公司在巨灾方面存在责任累积数额巨大的情况。另一方面,再保险[BaoXian]市场主体数量少且不健全。目前我国的再保险[BaoXian]市场仅有4家机构:中国再保险[BaoXian]、慕尼黑再保险[BaoXian]、瑞士再保险[BaoXian]、科隆再保险[BaoXian],经营主体单一,缺乏竞争。

  钟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种现象与立法不无关系。我国现有的关于再保险[BaoXian]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对再保险[BaoXian]业务的规定方面,没有对再保险[BaoXian]组织的管理进行规定,缺乏独立的再保险[BaoXian]立法。为此,面对频繁发生的巨灾,再保险[BaoXian]公司要有所作为,也应当加强再保险[BaoXian]立法及监管。

  本报北京3月1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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