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
文/本报记者陈东升马岳君 图/本报记者王建军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联合浙江代表团其他代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递交了《关于在刑法中增设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罪的建议》。 3月13日中午,齐奇对前来采访的《法制日报》记者说,近年来,通过虚假诉讼[SuSong]手段骗取财物的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浙江高院曾做过一项调查,基层法院近9成法官称曾接触到虚假诉讼[SuSong]案件,8成法官感觉该类案件有逐年递增的趋势。2010年,浙江法院查处虚假诉讼[SuSong]涉案137件110人,判刑41人,民事制裁44人,移送公安侦查25人。 所涉数额动辄几百上千万 从司法实践来看,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表现形式多样:有的表现为骗取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有的表现为为逃避履行给付义务而进行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以转移资产或参与分配;还有的表现为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多分夫妻共同财产,采用虚假诉讼[SuSong]手段骗取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 齐奇举例说,杭州冯某、俞某夫妻二人欠银行300余万元,但银行对夫妻名下两套房产强制执行时却无能为力。因为在银行提起诉讼[SuSong]期间,冯某、俞某夫妇又连续成为另两起借款纠纷的被告,且在法院调解下,以房产抵债很快结案。 银行向检察院提起申诉。经调查后发现,该案涉及的3起债务官司具有关联性:冯、俞二人与亲友存在虚构债务、企图转移财产或参与分配可供执行财产的违法犯罪事实。最终,夫妻二人因妨害作证分别获刑。同时,涉嫌虚假诉讼[SuSong]的借款纠纷案件被依法撤销,银行的合法债权受到保护。 “从目前浙江查处的虚假诉讼[SuSong]案件来看,其行为所侵犯的直接经济利益呈现数额巨大的特征,动辄几百上千万元,最高的达到6000余万元。”齐奇说,这些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损害了人民法院的权威,造成了司法资源的很大浪费,社会危害极大。 浙江率先探索地方立法规制 然而,刑法没有明确针对虚假诉讼[SuSong]犯罪的专门条文,以致于无法有效打击犯罪分子。 齐奇说,我国刑法对于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已有涉及,可以妨害作证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破产罪等罪名论处。然而,对于虚假诉讼[SuSong]中骗取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一最为典型的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行为,刑法却欠缺明确规制。 在我国刑法学界和实务界,对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行为的定性存在诈骗[ZhaPian]罪说、敲诈勒索罪说、妨害作证罪说、无罪说等多种观点。受此影响,司法机关对此问题也认识不一,进而导致司法实践对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案件的处理极不统一。 “有鉴于此,应当尽快明确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行为的定性。”齐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为此浙江省司法机关率先进行了探索。 2008年12月,浙江省高院率全国之先出台了《关于在民事审判中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SuSong]案件的若干意见》,在3个层面建立起虚假诉讼[SuSong]案件的防范机制、处理机制和查处虚假诉讼[SuSong]的奖惩机制、通报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010年8月,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虚假诉讼[SuSong]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从虚假诉讼[SuSong]的目的和手段入手,进一步明确了伪造证据罪、诈骗[ZhaPian]罪等共10个罪名。 单设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罪更为科学 “从我国现行刑法来看,在规定了普通诈骗[ZhaPian]犯罪之外,再单独规定特殊诈骗[ZhaPian]罪,已有立法先例可循。”齐奇举例说,如刑法在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普通诈骗[ZhaPian]罪, 同时又在刑法分则第三章专门设立了“金融诈骗[ZhaPian]罪”一节,对集资诈骗[ZhaPian]、信用卡诈骗[ZhaPian]等特殊诈骗[ZhaPian]罪作出了规定。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与金融诈骗[ZhaPian]一样,也具有不同于普通诈骗[ZhaPian]的自身特点:不仅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也破坏正常的司法秩序;通过诉讼[SuSong]的方式实施诈骗[ZhaPian],而不是直接指向财产所有人、占有人行骗。因此,将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单独设罪名加以规定,更能体现此类犯罪的特点,在立法技术上更为科学、可取。 齐奇说,基于上述分析,建议在刑法中增设专门的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罪,以有效遏制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行为的滋生与蔓延。考虑到诉讼[SuSong]诈骗[ZhaPian]侵害的主要客体是财产所有权,在表现形式上是通过司法裁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故宜规定在刑法第六章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即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后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刑罚配置可直接参照诈骗[ZhaPian]罪。具体建议条文如下: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采取虚构法律关系、伪造证据、捏造事实等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SuSong],骗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本报北京3月1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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