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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索赔18元三个月花费3000元 未获法院支持
2011-03-14

  消费者[XiaoFeiZhe]在超市[ChaoShi]购物有时会遭遇被商家“忽悠”的尴尬经历。在“3·15”即将来临之际,顺义法院针对超市[ChaoShi]购物引发的赔偿案进行调研,结果显示,虽然法律赋予被欺骗的消费者[XiaoFeiZhe]向经营者双倍索赔的权利,但实践表明,超市[ChaoShi]消费者[XiaoFeiZhe]双倍索赔更多情况下是“想说爱你不容易”。

  顺义法院的调研显示,消费者[XiaoFeiZhe]发现受欺诈后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赔偿、向消费者[XiaoFeiZhe]权益保护组织或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以及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其中,民事诉讼维权越来越为消费者[XiaoFeiZhe]所采用。但调研报告指出,消费者[XiaoFeiZhe]通过诉讼维权并非易事,主要存在四个难点:

  1、维权成本高。消费者[XiaoFeiZhe]超市[ChaoShi]购物商品数量多、价款低,购物后发现商品不合格,靠打官司即使获得双倍赔偿,也得不偿失。例如,蒋先生[XianSheng]购买了一支9元的净白洁面乳,包装上写着减淡皮肤色素等功效,而具有此功效的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号。法院后判决超市[ChaoShi]退还蒋先生[XianSheng]9元并赔偿9元。但这场官司历时三个多月,蒋先生[XianSheng]为18元钱付出的3000多元交通费和误工费等损失,则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2、举证难度大。很多消费者[XiaoFeiZhe]买到假货后未能提供购物小票,最关键的一点是,证明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要对商品进行鉴定,加大了消费者[XiaoFeiZhe]举证难度。

  3、欺诈认定存争议。在法院审理中,关于欺诈的认定有两种意见:一是要求证明超市[ChaoShi]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欺诈的行为且消费者[XiaoFeiZhe]因欺诈行为而做出错误意思表示。另一种是,只要超市[ChaoShi]销售违反法律规定的商品,即可认定为欺诈。由于欺诈的认定标准不统一,给审判实践带来了困惑。

  4、进货检验责任不明确。从保护消费者[XiaoFeiZhe]合法权益的角度看,超市[ChaoShi]对其进货的商品有严格检验的责任,但这种责任的限度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晨报记者 颜斐

  ■法院建议

  先向工商投诉利于日后查处

  对于消费者[XiaoFeiZhe]双倍索赔面临的难题,顺义法院在调研中建议消费者[XiaoFeiZhe]在购买商品时,要特别注意商品包装上的相关说明、功能介绍及标识,发现有夸大、虚假描述和宣传可能的,尽量避免购买。

  发现商品涉嫌虚假或违法宣传后,可先向工商等管理部门投诉,有利于执法机关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生纠纷时,尽量选择与超市[ChaoShi]经营者协商解决,省去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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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售保健品引副作用

  超市[ChaoShi]被讨10倍赔款

  晨报讯(记者 叶青) 王先生[XianSheng]购买保健品送给朋友,朋友服用后出现不适,因协商未果,王先生[XianSheng]日前将销售商某超市[ChaoShi]诉至延庆县法院。

  王先生[XianSheng]诉称,其花费2560元从某超市[ChaoShi]购买某品牌的保健品20盒送给朋友,没成想朋友服用后,不仅身体没有更加强健,反而出现头晕、恶心、厌食等副作用。随后,王先生[XianSheng]找到超市[ChaoShi]协商赔偿事宜,因协商未果,王先生[XianSheng]将该超市[ChaoShi]诉至法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销售者赔偿十倍价款的赔偿金25600元。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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