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城乡低保标准、首次实施农村低保分类救助,今年年初,延庆县贯彻落实多项低保惠民政策。一个季度以来,全县增发低保金百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日前,记者走进永宁镇太平街低保家庭、80岁老人吴强家时,他正和老伴儿围着小饭桌吃早饭。一碗老豆腐,两张油饼,早点是从前街买的。吴大爷一边吃早饭,一边告诉笔者:“今年低保又涨了,俺一个人现在每月都能领到近200块钱。”说起政府的好政策,吴大爷的老伴儿打开了话匣子:“现在这政策太好了,俺们这房是政府给补贴盖的,每月还给好几百块钱。如今是吃饭不犯愁,住房不怕漏,买菜卖肉手里还有些活钱。”今年1月1日起,预期县根据市有关政策,上调了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上调至2040元,上调13.33%;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90元上调至410元,上调5.13%。该项惠民政策实施一季度以来,全县共发放救助资金590余万元,比上调标准前一季度多发放一百余万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提高低保标准的同时,延庆县还首次实施农村低保分类救助政策。自今年一月开始,四海镇菜食河村81岁任正来老人每月低保金涨到了187元。据民政工作人员介绍,任正来老人低保金原来为150元,上调低保标准增加到170元。实施农村低保分类救助政策后,81岁的他享受到了70岁以上低保老人低保金上调了10%的优惠政策,每月又增加了17元,总共可拿到187元。据了解,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传统民政救助对象和享受低保待遇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等低保人群可享受分类救助政策,上调资金由5%到15%不等,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供稿单位:延庆县农经站)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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