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从近日《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琼农字〔2009〕79号)中获悉:为建立健全应对我省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海南省农业厅将《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等有关单位,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报告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与培训,附则等八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严重和紧急程度、可控制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预案自2009年4月27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