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清市出台制止耕地抛荒措施,促进抛荒地进行复耕。福清市全面开展耕地抛荒情况调查,针对各种情况实施抛荒耕地恢复耕种计划,保障粮食播种面积。对因弃农经商和外出务工无力耕种的,督促发包方组织其他农户进行代耕;对于水毁耕地,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损毁程度及时组织农民修复,引导和鼓励农民及时复耕;对于边远山区生产能力低、生产条件差的非基本农田常年抛荒耕地,通过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种植其他经济作物,提高耕地产出率;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开而不发”的耕地,依法收回、二次招商等;对已办理征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建设的,组织专业户或集体复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