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西藏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两个1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区2009年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围绕稳定粮食生产、抓好首要任务、强化农村基础、改善农村民生,大力实施‘一产上水平’的经济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惠农支持,增强科技支撑,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升,确保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确保农村面貌继续改变,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要求,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做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主要措施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扩大支农支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县域内吸收的存款,绝大部分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当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存款不足以发放贷款时,要按权限先行内部调剂解决,构建向“三农”业务倾斜的内部资源配置机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资金调剂不足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发放再贷款积极予以支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继续加大对农牧区的信贷投入。继续抓好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和信用乡(镇)、村的评定工作;继续完善“钻石卡”的评定和发放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不断满足农牧户的大额信贷资金需求;创新农牧区信贷方式,对农牧户用于建筑业、种植业、旅游业、养殖业、合作经济组织等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的多种经营资金需求,逐步探索试办农牧民土地(草场)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动产质押、存货抵押、产权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缓解大额贷款难问题。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扎实推进农牧区信贷扶贫工作。2008年12月自治区扶贫办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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