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机投桥街道办事处、德阳市旌阳区东湖乡会计核算中心、富顺县童寺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米易县攀莲镇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资中县双河镇葫芦寺村、乐山市中区通江镇村社会计服务中心、西昌市小庙乡农经站等7个单位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在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处理程序、建立民主管理机构、强化审计监督、培训财会人员和会计电算化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积极创建,达到评选条件,被农业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这将有利于发挥先进性和典型示范作用,有利于推动全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促进农村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四川省农业厅农经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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