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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林改用法律校正利益“天平”
2009-05-25

???????“所有与村里签过林木合同的人请在3日内把原始合同送交至各乡镇经管站。如合同手续合法而无争议,克东县政府将按原合同约定为村民办理相关林木的林权证。”这是2007年11月20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昌盛乡胜利村村民刘晓波从县林改公示中看到的内容。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回到家,刘晓波赶紧把1995年与村里签的林木合同找了出来,原以为交出合同就能得到林权,却没想到竟由此卷入了一场颇为激烈的纷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克东县集体林改始于2007年10月中旬。林改前,全县共有12.6万亩集体林地,其中77%已流转到个人手中,签订林木转让合同1116份,合同不规范、价格不公平、程序不合法等问题比较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产权问题一团乱麻,克东林改面临重重困扰。为理清这一笔笔糊涂账,克东县林改工作小组分别从县法制局、县法院、县经管站、县林业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确权组,将林改前签订的林木流转合同,全部收集到乡镇经管站统一封存管理,逐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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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收上来,我们全懵了。”克东县林业局局长刘秀峰说,“一林多主、经村集体流转后又被多次转卖、无林木流转合同只交购树款或定金、只有书面合同既未交定金也未交购树款……总计1116份合同中,不合理的有148份,情况异常复杂。”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你的合同跟你们村冯建国和侯阳军的重了。”2007年11月25日,刘晓波接到昌盛乡林业站站长苏建军电话后,立刻赶往林业站,想亲眼看一看那两份从未听说过的合同。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995年2月28日,为偿还村里借用本村村民刘晓波的5500元钱,胜利村村委会决定将村南的1100棵杨树卖给本村村民刘晓波抵债。” tujian.org

???????“1998年4月18日,为偿还村里借用本村村民冯建国的4000元钱,胜利村村委会决定将村南的1100棵杨树卖给本村村民冯建国抵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0年7月5日,为偿还村级债务1300元,胜利村村委会将村南林带的1100棵杨树卖给本村村民侯阳军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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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为了偿还村里欠下的债务,当时的村委会主任将同一条林带分别以不同的价格依次卖给了刘晓波、冯建国、侯阳军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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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的时候,村主任一再交待,不能告诉别人。村里欠的债务太多,能给你些树已经很不错了,好多人什么都没捞着呢。”短暂地交流过后,刘晓波、冯建国、侯阳军如梦初醒,三人竟是被同一个理由蒙骗至今。 tujian.org

???????这是典型的“一女三嫁”。一块林子同时出现三份相同的售出合同,这1100棵杨树的林权该如何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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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胜利村一个村子一林多主的事情就有3桩。”苏建军告诉记者,“发现村里林权归属情况如此混乱,村民们有些着急,都想趁乱争得林权,不断地来找确权组,最多时我一天接待了十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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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有村里盖章的合同,那家也有村里盖章的合同,树给谁更公平?我们不敢轻易作出决定。”刘秀峰说,“为了彻底理清纠纷不留后患,克东县林改小组与确权组成员经过多次商议,把所有不合理的合同涉及到的主要问题梳理出了6大类,并严格参照《村民组织法》、《合同法》、《黑龙江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试点管理办法》及《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每一类问题都制订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经认定,你的合同属有效合同,其他两份为无效合同,林权可以归你,但价格方面仍然存在争议。”2008年2月,放下苏建军的电话后,刘晓波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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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改确权组组长、县法制局局长慕国军说,对同一林木、村集体与多人签订流转合同的,相关凭证经确权工作组审定,以先签订的有效合同为准,其余合同终止。作出这一决定的依据是《合同法》第三章的第四十四条和五十二条。”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翻开《合同法》,记者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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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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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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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村原村主任在与冯建国和候阳军签订第二份、第三份合同时,均隐瞒了此前曾经签属过合同的事实,存在一定的欺骗性,损害了刘晓波的利益。因此我们判定他们签订的为无效合同。”慕国军说,但村委会欠他们的钱却是实情,所以确权组决定由胜利村村委会赔付拖欠村民冯建国与候阳军的债务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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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法》判定我的合同无效,有根有据,没什么好说的。但是当初村委会与刘晓波签合同时每棵树5元的价格却远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属于暗箱操作,拿着集体的东西高价低卖不但使集体遭受损失,对于其他村民也不公平,所以刘晓波的合同也有问题。”得知确权组的决定,冯建国立刻提出异议。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林木高价底卖的现象非常普遍,克东县148份不合理的合同中有125份属于高价低卖。这种行为违反了《村民组织法》,但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所以刘晓波的合同虽然存在争议却仍然有效。”县林业局副局长蔡清富对于冯建国提出的问题极为重视。他说,历史上为化解村级债务,有些村子的主要领导违反《村民组织法》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私自以较低价格出售林木,导致集体资产大量流失。如果不进行调整,村民有意见;如果提高售价,购树者又不认可,两者之间的利益调整成为此次林改的最大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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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衡集体、群众、购树者各方面的利益,确权组多次请来村民代表协商,并仔细研究了《村民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拿出了一个三方均能接受的调解办法:由村集体同购树者进行协商,适当调高价格,完善合同条款,平衡利益分配。如果经协调无法达成协议,可由持有异议的一方申请仲裁或起诉,按法院裁决结果执行;也可由村集体退还购树者本息,将林权收归集体,然后进行公开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这一规定,刘晓波需要按每棵树15元的价格补偿集体损失,总计1.65万元。”慕国军说。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规则既已确立,刘晓波立刻算了一笔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有两个选择。一是同意补偿集体1.65万元,加上购树款5500元,总投入2.1万元就获得这1100棵杨树的林权。现在一棵杨树值70元,1100棵就是近8万元。我的总收益将为6.9万元,以后还会逐年增多,拿到林权证后还可以流转。二是不同意补偿集体损失,村里便会把5500元购树款及这些年的利息总计1万余元还给我,然后村集体就可以把这些树拿去公开竞拍了。我的收益便只有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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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并不吃亏,许多购树者与刘晓波一样,纷纷按规定缴付了补偿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林改期间,由于引入法律法规作为标准,克东县确权工作很快便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为确保林改能够惠及每一位村民,克东县规定,所有退还集体的补偿金均由乡经管站收齐后直接送交乡政府管理,村委会只有在修路、绿化等公益性支出时才可以申请使用,每一笔钱必须由乡长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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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克东全县所有集体林业用地中每一块林地、每一株树木都达到了数字化动态管理,全部按林改的要求明晰了产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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