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1-2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53.85元,同比增长12.4%;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1237.80元,同比增加114.21元,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3%,增幅上升6.7个百分点。 tujian.org
据分析,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主要因素包括:调资政策的实施,全省县(市、区)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和提高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标准得到兑现;社会保障力度加大,今年对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人均月提高达百元;各级政府把提高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之一,低收入居民普遍得到实惠。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农民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收入保持较好增长态势,1-2月份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61.62元,增长12.2%。其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人均271.70元,增长13.4%;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人均71.34元,增长14.2%,随着去年底以来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相继到位,基层公职人员及乡村教师的收入明显提高。同时,受占地补偿、房租收入、低收入补贴、医药报销等因素影响,非生产性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同比增长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