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市农委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2008年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大幅提高。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上海市农委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乡村医生培训工作。一是利用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开展针对在岗执业乡村医生的“上海郊区乡村医生信息化培训”;二是会同市信息委对2000多名乡村医生进行“两会两能”培训;三是结合“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构建,在培训中探索现场即时结算,为实时或适时结算门诊费或住院费用打下基础。同时,市农委加强调研,配合市卫生局就提高筹资水平可行性进行多方案论证,形成《关于加强和完善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意见》(沪府办[2008]55号)。根据财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该委参与起草了《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