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引导各乳制品企业增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不掺杂使假,不以次充好,保证产品批批检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承诺。二是要求各区县局对辖区内乳制品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查,重点检查原料奶入厂验收记录、添加剂使用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三是加强服务,利用质监职能和技术优势做好对乳制品企业的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改进生产过程控制,督促企业把好原料关和产品质量关,督促指导企业规范生产,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安全。(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