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少、规模不大、层次较低的现状,近日省工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的15条措施,积极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培育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意见》中指出,全省工商部门不仅将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还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核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特色地理名称,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等。《意见》还拓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渠道,农民可用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果木权的收益作价、可用依法转让的涉农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经评估作价、以知识产权的形式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处于比较落后的水平,此次省工商局专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15条措施从重视合作社发展、放宽登记条件、扶持发展壮大和提高服务水平四个方面展开。此外,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实施了特别的优惠政策,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举办自产产品的展销会、洽谈会和推介会,一律免于登记。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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