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湖北荆州市劳动部门获悉,该市新近出台6项措施,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6项措施分别是:促进返乡农民工本地就业;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帮助返乡农民工有序流动就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培养储备合格员工;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返乡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实施“新市民工程”,保护农民工平等就业;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市还规定,对在本市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失业期间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同时,按《就业促进法》要求,将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机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2009年度预算编制计划,对村组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给工作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