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意见(2009-2012年)》,我省从2009年1月至2012年8月,将投入4.4亿元,开展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到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突破4000元的目标,50%的农户配套卫生厕所(独立室内)和洗浴设施。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选择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3个市作为省级试点市。其他市州分别确定瓜州县、山丹县、民勤县、永靖县、夏河县、会宁县、陇西县、武山县、西和县、泾川县、正宁县11个县作为省级试点县。省上从2009年起把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到财政预算与专项安排,每年专列1.1亿元,对试点工作连续补助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