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政府将筹集专项资金6亿多元,用于全省广大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近日,山东省农机、畜牧、财政三部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申报工作。
为使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补贴将继续覆盖全省124个农业县,其中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以及奶业发展大县可适当增加补贴规模。并继续执行30%的补贴比例,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并根据实际需要,将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和挤奶机械补贴限额提高到12万元。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含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