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农村环境建设纳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辽宁省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通过对生态重点区域施行财政补偿政策、创新农村环保新机制等积极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是对生态重点区域实行财政转移支付。近年来,辽宁省财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有关精神,积极筹措资金,重点落实了相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建立了东部重点区域财政生态补偿政策,从2008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用于东部16个重点县(市、区)的财力性生态补偿;支持畜禽养殖清洁生产,省财政设立了大型水库水源地上游畜牧清洁化生产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以大伙房水库周边地区为重点的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支持农产品结构调整,省财政设立了支持发展东部林地经济、特色产业和水土流失治理等专项资金;落实了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天然林、公益林保护补助政策。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是创新农村环保新机制。辽宁省启动实施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存环境,辽宁省政府制定并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辽宁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用五年时间实施“百镇千村”工程,初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为保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方案的顺利实施,省财政厅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500万元,并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以奖代补”和“以奖促治”的方法,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是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村屯规划工作。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财政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屯整治规划资金。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主要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重点用于新农村村屯建设规划及规划完成好的示范村屯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四是支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根据省委开展“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要求,省财政厅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作。2009年,我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辽宁老工业基地实际出发,开展以加强环境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集中治理100个垃圾污染村、20个环境优美镇和200个环境优美村,重点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饮水安全、垃圾处理、环境美化、植被恢复、村屯绿化等问题,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五是支持农村新型能源开发推广。辽宁省财政不断加大对以农村沼气、农村小水电站建设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的投入,2006~2009年,辽宁省财政共安排1.6亿元,与中央国债资金和其他有关部门资金配合使用,重点支持了以农村小水电、四位一体、生物质气化、气化站技术改造、太阳能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能源建设。截至目前,辽宁省已经累计建成“四位一体”生态模式42.3万户;建成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工程264处、新建或改造40多个农村小水电站。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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