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扶贫办的指导下,江苏省各地坚持把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作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硬任务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各方责任,脱贫攻坚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深入调研,锁定帮扶目标。党的十七大以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扶贫办会同统计调查部门共同开展了江苏省农村贫困人口快速调查工作。调查显示,全省农村2500元以下贫困人口有168.2万户、468.2万人,占全省乡村总人口9.34%。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个加大、两个提高”的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突出重点,加大帮扶投入。一是继续抓好整村推进项目扶贫。从2006年起,省财政共投入资金4.04亿元,对全省101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按每村40万元实施整村推进“菜单式”扶贫项目建设。二是推进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从“十一五”开始,我省把贫困劳动力培训作为扶贫的一项重要工作。三是做好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为适应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需要,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放开扶贫小额贷款规模,尽可能满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的需要。四是建立脱贫攻坚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为支持各地加快脱贫攻坚进程,省财政决定安排27.6亿元奖补资金,去年已先行安排5.5亿元,今、明两年全部安排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创新机制,提高帮扶实效。一是深化“五方挂钩”帮扶机制。我省从1995年开始实施省级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国有企业、苏南县(市、区)与苏北县的“五方挂钩”帮扶模式。挂钩方立足自身优势,积极指导帮助被帮扶方开发本地资源,培育优势主导产业;被帮扶方根据自身实际,主动争取挂钩方在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二是探索“五个一”帮扶机制。近年来我们采取了“一个扶贫指导员驻村、一个科技特派员挂钩、一个工商企业帮扶、一个富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新的帮扶经济薄弱村工作机制。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强化责任,形成帮扶合力。一是党委政府负总责。省委、省政府对脱贫攻坚工程进行了责任分解,并以省“两办”名义下发到各地各部门。省委、省政府还明确,县委、县政府是本地区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坚持开发式与救助式扶贫并举,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低保标准增长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0%~25%的比例综合确定低保标准,并随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提高相应增长,确保应保尽保。强化落实社会救助措施,加大教育资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高集中供养水平。(江苏省扶贫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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